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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品质量没保证 售后服务跟不上 微商没想象的“美”

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   发布时间:2015-07-10 11:07: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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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智电网(www.zdwang.com)讯]你是否曾经被朋友圈里的销售信息骚扰过?是否曾经遭遇微店假货的困扰?微商快速发展,随之产生的假货、侵权等问题也引人关注。我们应如何看待微商?微商又该往何处去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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乱象不少,熟客生意也有假

产品质量参差不齐、退货渠道不畅,经常吃“哑巴亏”


最近,就读于北京科技大学的周薇开启了微店购物。商品选择简单、购买比电脑端更方便,体验了几次,周薇对微店赞不绝口,但后来遇上“不良”店家,才发现微店并没有想象中那么“美”。

周薇说,前不久她买了一双鞋,店铺是同学介绍的,说质量绝对有保证,但收到货后发现实物和图片完全不一样,鞋底的胶水味也很重,碍于同学的面子,她也不好说什么,只能吃哑巴亏。

“护肤品就更乱了,有一次经受不住诱惑买了一包面膜,收到货后发现连厂家和生产日期都没有,不敢拆开用,要求退货时,对方说了好多限制条件,意思是退货很麻烦,还要扣钱,我懒得折腾,只好把面膜丢掉。” 周薇说,这些店铺都是亲朋好友推荐的,本来觉得应该很可靠,没想到还是掉进了坑里。

近两年,微商生意越来越红火了。根据腾讯发布的业绩报告,截至今年一季度末,微信每月活跃用户达到5.49亿,覆盖90%以上的智能手机。微商在数量上呈现几何倍数的膨胀趋势,与此同时,产品质量参差不齐、退货渠道不畅,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成倍增长。

“一些化妆品、面膜和专柜比,在微店里有的连两折都不到,显然不会是正品。”周薇认为,这些商品之所以有市场,主要是因为大多消费者抱有“贪便宜捡漏”的心理,这样的心理在“朋友圈”得到了最大发挥,因为很多人相信:朋友介绍的产品不会“假”。

不仅仅是产品质量有风险,微商的经营模式也存在问题。

家住福建厦门的孔令仪全职做起了微店生意,主要经营定制化高端文玩产品。他告诉我们,目前微商有80%以上的模式是代理层层分销模式,只有20%的企业与个人将微商作为一个渠道,正规卖货。

“微商代理模式有多种,有的是发展一批人在朋友圈卖货,根据销售额给予提成,但还有一种模式是通过发展下线的形式短时间内迅速扩大代理队伍,其中层级明确,下级代理如要加盟,必须向上线缴纳一笔不菲的入门费才能拿货,收入分配也采用层层抽水分成。”孔令仪认为,这种做法甚至可能演变成传销,大部分货都在渠道,卖出去的很少,最后吃亏的一定是最底层的分销商。

暴力刷屏,影响生活干扰多

如果微信的使用体验变差,可能会“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”


面膜、减肥秘方、微商致富故事、微商运营奖励……早晨打开“朋友圈”,陕西西安从事会计工作的肖玫再一次被微商的这些信息刷屏:“微店确实给很多人带来了商机,但每天这样强制刷屏,会不会物极必反?”

北京的律师赵莉莉对“朋友圈”的微商生意均采取“不转发、不代言、不购买”的“三不”态度。“在我不了解的情况下,凭什么要用自己的信用担保你的生意?并且他们的代购不一定就真的便宜或者有质量保证,我如果因为朋友关系去购买,反而会不好意思砍价,出现质量问题也不太好要求退换货,这样不舒服的购物体验,我为什么还要去做呢?”

对微商这种新兴事物,很多消费者并不认同。“微商确实成长很快,但如果管理不好,只能是一时暴利的投机行为。如果微信的使用体验变差,可能会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。”赵莉莉说。

在北京银行工作的白磊对“朋友圈”的微商生意颇多抱怨。“大家原来喜欢使用微信,就是因为它比较简单、干净,但现在各种信息、功能冗杂,经常被各种营销推广信息刷屏。”白磊说,他偶尔会答应帮一些朋友转发微店广告,但他个人其实非常反感这种做法,于是就对微信好友中的“微商”们专门分组,每次迫于无奈转发广告消息的时候,都通过分组功能选择仅对“微商”们可见,可谓煞费苦心。

宋丽是清华大学一名在读研究生。前不久,有媒体曝光微商面膜暴利产业链条后,她发现自己的微信“朋友圈”里一下子“安静”了,很多转发代购面膜、化妆品的微商链接悄然消失。“一张成本不到2块钱的‘三无’面膜,经过层层代理,竟然以10倍多的价格出售,而且这种涂在脸上的东西,不小心上当就可能毁容了,想想真是挺可怕的。”宋丽说,依靠暴力刷屏营销的杂牌产品让人难以信任,以后只能选择有认证的大品牌微店了。

诚信为本,生意才能做得好

微商基于社交关系发展起来,不能忽视对人的关注和对信任关系的维护

“目前,微信朋友圈里有1000多万个微店。对于这样一个新兴事物,必须尽快制定管理规范,才能促进其可持续发展。”北京工商大学商业经济研究所所长洪涛认为。

微商本质上是在移动终端平台借助移动互联技术开展商业活动。不论是线上还是线下的商业经营,我国有相关法律法规,但总体还是滞后于移动购物的发展。“由于大多数消费者不能确定真实交易对象信息、无法提供相应的消费凭证,所以对微商的投诉举报往往无法受理,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有效保护。” 对外经贸大学电子商务系副教授程絮森说。

有关法律法规正在完善中。5月,商务部下发《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(试行)(征求意见稿)》,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该办法对于网店等无店铺经营者的行为提出了更细致的管理办法,严禁其弄虚作假,泄露、篡改、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消费者个人信息。同时,电子商务平台的“卖家”,需提交营业执照、经营许可证、授权经营证明等证照信息。

引人注目的是,该《办法》对狂轰滥炸式的广告推送做出明确规定: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请求,不得以短信、微信、电子邮件等形式推送广告。

针对移动互联渠道开展商业活动的特点,工商部门也将出台措施,落实经营者、移动互联渠道提供者的相关责任,规范网络交易环境,维护诚信市场秩序,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。

程絮森认为,为微商提供移动互联渠道服务的平台运营商,应当承担网络交易平台提供者的管理责任。由于微商行为一定程度破坏了微信作为一款社交软件的使用体验,今年2月,微信发布整顿非法分销模式行为的公告,表示一旦发现非法经营行为,将会永久封号;3月,微信发布《朋友圈使用规范》,对朋友圈的广告信息发布行为也做出规范。

北京商业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杨谦认为,微商很难独立成为一种业态,但可以是一种传播渠道。他认为,和PC终端相比,手机终端便利性更强,更能把人、商业和实体三方融合。微商并没有改变商业的本质关系,消费活动的主体、客体并没有发生变化,从经营者的角度看,唯有坚持诚信为本,才能长远发展。

“微商基于社交关系发展起来,所以永远不能忽视对人的关注和对信任关系的维护。”孔令仪说,移动互联网本质上是一种新的媒介,传统商业领域中的诚信经营不能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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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etease本文来源:人民网-人民日报责任编辑:大风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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